林益世擔任立委期間,收受6300萬元替業者喬合約,被依公務員犯恐嚇得利罪判刑 5年 6月;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 2年,合併判刑 7年 4月、褫奪公權 5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被控洗錢及索賄8300萬元部分,判無罪。~聯合報2013年 5月 1日頭版頭條
林益世擔任立委期間,收受6300萬元替業者喬合約,被依公務員犯恐嚇得利罪判刑 5年 6月;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 2年,合併判刑 7年 4月、褫奪公權 5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被控洗錢及索賄8300萬元部分,判無罪。~聯合報2013年 5月 1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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