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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成醫師坦承 過勞危及病人

立報/本報訊 2013.04.30 00:00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五一勞動節前夕,醫改會、護理產業工會、醫勞盟與醫學生醫勞改革小組召開記者會,公布日前的一項調查,指出醫師過勞是造成醫療疏失的主因。醫團呼籲,應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醫師工作權益也保障病人安全。由實習與住院醫師組成的醫學生醫勞改革小組,於去年針對104名實習醫師與110名住院醫師進行醫療品質問卷調查,讓受試者自行評斷有無發生過醫療疏失與其發生原因。結果發現,高達47.64%的住院醫師曾因過勞導致醫療疏失,高於因為醫療知識不足(43.41%)或缺少其他醫療人員監督導致的醫療疏失(39.09%)比例。以全體醫師為例,因為醫師過勞而提供次級醫療照顧的比例也高達41.23%。工時比照美國每週80小時醫勞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陳秉暉指出,住院醫師平均每週工時約為100個小時、實習醫師則約為88個小時,平均為94.36個小時。遠高於勞委會規定的勞工每週42小時的法定工時,是醫師過勞的主因。他呼籲,儘管醫師是責任制,但責任制不代表不能納入《勞基法》,可透過工時指引規範,比照美國醫學畢業生教育評鑑委員會(ACGME)所制定的每週總工時80小時,連續工時28小時的規定。實習醫師應納入勞基法他強調,醫團最根本訴求是將實習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實習醫師目前沒有納入《勞基法》也沒勞保。他舉例,2011年成大實習醫師林彥廷疑似因為連續工作36個小時,導致過勞死亡,由於醫師未納入《勞基法》,無法進行過勞死鑑定流程,僅獲得學生保險賠償與成大募捐款項;而住院醫師有勞保,但勞保對於職災賠償金額很低,納入《勞基法》才能獲得完整職災保障。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也表示,職災發生後,處罰不到雇主就不會有改善。護病比1:7 馬政府跳票除了呼籲將實習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也呼籲應將三班護病比作為醫院評鑑標準。國內醫院護士分為白天班、小夜班與大夜班。目前僅有白天班護病比1:10、11有納入醫院評鑑標準。她指出,4月3日衛生署提出醫院評鑑標準的試評版本中,竟同意大夜班1名護士可照顧20個病人,「而這樣的版本竟然還要試行2年再上路。」她表示,馬英九總統曾於100年護士節公開支持護病比為1:7,但「這個承諾跳票了。」據醫療改革基金會提供的數據,理想的護病比應為白天班1:5、小夜班1:10、大夜班1:13。為了爭取應有的工作權益,護理人員將上街參與五一勞動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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