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04月30日公司名稱:佳晶科(5242)主 旨: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相關事宜發言人:何俊賢說 明:1.事實發生日 :102/04/302.發生緣由:環保局於102年4月3日派員至本公司稽查,發現有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情事.3.處理過程:經本公司發文說明污染原因及預計因應改善措施後,於102年4月30日仍接獲宜蘭縣政府來函,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裁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及環境講習.4.預估可能損失:被處罰鍰共計新台幣15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立即針對污染源進行改善及整治工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