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獄中能性侵?一名陳姓男子被控涉嫌和15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4次,但案件審理期間,陳男抗辯其中一次自己還在勒戒,難道自己「越獄」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嗎?
全案因15歲少女母親得知女兒和陳男有過性關係而提告性侵,少女在偵訊期間向警方表示,自己曾和陳男發生4次性關係;但對於相關指控陳男抗辯表示,少女所稱次數時間不實,其中一次自己還被關在彰化看守所勒戒,怎麼可能會和少女發生性關係,難道他越獄嗎?
全案經承審法官調閱陳男在監所記錄資料後,認定陳男所言屬實,因此不採信此次性交說法;最後依先後3次性行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