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入黨擬排黑 陳水扁恐難回民進黨

NOWnews/ 2013.04.30 00:00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黑道集體入黨風波未平,民進黨擬比照公職提名條例,增設黨員入黨排黑條款,若排黑條款嚴格實施,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判刑定讞,雖已退黨多年,未來恐無法再回民進黨。

不過,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今(30)日受訪表示,黨員入黨的排黑範圍是否比照公職提名條列,還要再進一步討論。

林俊憲表示,排黑條款如果納入黨員入黨審查,做為消極資格,曾犯下13款罪名者,都不能申請加入民進黨,但相關規定都還有待中常會、中執會討論後才能定案。

至於強姦犯可否入黨,林俊憲表示,依照條文,怎麼規定就怎麼做。

《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6條明訂,13款罪名者不得提名為民進黨候選人,包括在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曾犯貪污罪、妨害投票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以及受宣告強制工作或流氓感訓處分、曾受其他保安處分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者、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褫奪公權,以及受禁治產宣告等。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