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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新意 iTunes現危機

中央商情網/ 2013.04.26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4月26日電)彭博社報導,10年前,蘋果公司新開張的iTunes Store免費贈送名為「OverMy Head (Cable Car)」的單曲,演唱者是當時沒沒無聞的丹佛搖滾樂團「衝突樂團」(The Fray)。

衝突樂團的主奏吉他手喬金恩(Joe King)回憶道,他們從此知名度大開,「我絕對忘不了,我們的經紀人發郵件說下載次數達到30萬。我們的粉絲群馬上從數百飆上數以千計,到處都是。我們的巡演開始一票難求」。

如今,即使註冊用戶已達4億3500萬人,iTunes卻不會讓未被發掘的音樂人有那樣一夜成名的機會了。

蘋果公司(Apple Inc. US-AAPL)2003年4月28日成立iTunes Store,成為網路盜版音樂以外具合法和產業支持地位的替代選擇,多數單曲的售價都定在99美分。這是首個讓購買數位音樂成為主流的平台。

已故蘋果共同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當時在聲明稿中表示:「消費者不想被當成罪犯對待,藝人不希望他們珍貴的作品被偷。iTunes Music Store提供兩者創新的解決方案。」

根據市場研究機構NPD集團(NPD Group Inc.)估計,在和蘋果暢銷音樂播放器iPod與後來問世的iPhone聯手下,iTunes在2010年極盛時期掌握接近69%的美國數位音樂銷售占有率。

NPD表示,iTunes現今在規模29億美元的美國數位音樂市場上,占有率已下滑到63%,是至少自2006年以來最低水準。包括音樂業界人士在內,不少用戶都抱怨iTunes的外觀看起來就像罕見的社區唱片行一樣過時。

紐約市夜店「喬的酒吧」(Joe's Pub)藝人公關經理伊斯頓(Ben Easton)說,iTunes「根本是有音樂的試算表」。

曾任科藝百代(EMI Music)數位總監的唱片業顧問柯恩(Ted Cohen)指出,iTunes招牌的前10名暢銷排行榜和下拉式選單,這樣的介面隨著時間過去愈來愈乏味,是極大的缺點。

柯恩說:「毫無感情可言。現在的iTunes Store已激不起任何人的購買慾望。」

10年過去,蘋果的音樂資料庫已從20萬首膨脹到超過2600萬首歌,但再也沒有死忠的閱聽眾。過去幾年,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 US-AMZN)更便宜的數位音樂商店已攫取約22%的美國音樂銷售地盤。

蘋果音樂事業遭遇到更大的威脅,可能是Spotify、Rdio和Rhapsody這些擁有數百數千萬訂戶的串流服務,iTunes正好欠缺這種功能。一首歌99美分,對定期想要新音樂的聽眾來說算便宜,但和訂閱月費相比卻貴了許多。

柯恩說:「重點不再是單曲,而是聽歌的管道。一首歌99美分的音樂購買概念愈來愈過時。」

伊斯頓則指出,蘋果對音樂的專注程度已減弱,在推薦新人上失去影響力,因為iTunes Store版圖拓展到電視節目、電影和書籍,使得低知名度的樂手面臨被排擠的命運。(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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