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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子公司美麗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26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2/4/26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本公司: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嘉電)。子公司:美麗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麗達)。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美嘉電為存續公司。美麗達為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參與合併公司美麗達為本公司100%持有子公司,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有效整合資源、節省集團成本、提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降低營業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對美麗達100%持股,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換股問題。11.預定完成日程:本合併案預定自102年7月1日生效。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1.合併之後,以美嘉電為存續公司,美麗達為消滅公司。2.預計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有效之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美嘉電-其他電子產業。美麗達-其他電子產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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