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和吳思瑤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南港區公所自民國71年興建完成後,國民黨南港民眾服務社就佔用2樓77.6坪的辦公室和地下室2個停車位逾30年,要求民政局立刻把房舍追討回來。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指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早於44年成立「南港服務站」,台北市政府67年籌建「南港區聯合行政大樓」,商請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同意拆除並提供土地配合興建,並允諾分配1樓75坪、2樓100坪供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同年9月11日改分配2樓160坪定案。
台北市黨部表示,71年興建完成後,分配給南港區民眾服務社的坪數只剩2樓77坪及地下2個車位,南港區民眾服務社因分配的坪數與興建前政府所允諾差距太大因而未前往登記產權,產權被區公所登記在「台北市」名下,管理人為南港區公所。
市黨部指出,前台北市長陳水扁於86年間,曾由南港區公所向法院提起請求南港區民眾服務社遷讓房屋訴訟,最高法院於92年7月18日以92年度台上字第1419號判決南港區民眾服務社擁有永久無償使用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