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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提南海國際仲裁 陸重申拒絕

中央社/ 2013.04.26 00:00
(中央社台北26日電)國際海洋法庭針對菲律賓所提出的南海主權爭議案已籌組仲裁小組。大陸外交部今天說,中方拒絕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國際法根據。

針對南海主權爭議,菲律賓提請國際仲裁,國際海洋法法庭日前已籌組5人仲裁小組,將審理菲國就南海主權爭議所提出的聲索陳述狀。

中新社報導,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天回答媒體提問中菲南海爭議仲裁庭一事時表示,中方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的立場不會改變。

她說,按照國際法,特別是海洋法中的「陸地統治海洋」原則,確定領土歸屬是海洋劃界的前提和基礎。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項實質上是兩國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劃界問題,這必然涉及相關島礁主權歸屬,而領土主權問題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和適用問題。

華春瑩說,在中菲島礁爭端懸而未決情況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項不應適用「公約」規定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她說,更何況中國政府2006年已經根據「公約」第298條規定提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內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

華春瑩說,因此,菲方的仲裁主張明顯不成立。中方拒絕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國際法根據。

她說,從維護中菲雙邊關係和南海和平穩定大局出發,中方一貫致力於透過與菲律賓的雙邊談判和協商解決有關爭議。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談判解決領土和海洋權益爭議,也是包括菲律賓在內的簽署國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做出的承諾。

華春瑩說,「宣言」理應得到全面、認真落實。中方堅持按國際法有關規定和「宣言」有關精神,透過雙邊談判解決領土和海洋劃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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