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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類消費申訴居冠 線上遊戲停權爭議多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3.04.26 00:00

行政院消保處公布去(101)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共受理近4萬件申訴調解案,總件數較前(100)年減少近5千件,申訴類型依舊以電信類居冠,前五名與前一年度排名相似。

消費意識抬頭,發生糾紛時,消費者不願摸摸鼻子當冤大頭,而是懂得為自己爭取權益,進而向第三公正單位尋求協助。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1)年受理之申訴、調解案件,較前(100)年減少4,902件,共計受理39,016件。

行政院消保處分析,受理案件一口氣大降一成二,原因在於100年度發生食品含塑化劑重大消費事件。另外第一次申訴案件前5名的類型,依序為電信類2,701件、線上遊戲類1,821件、補習類1,764件、車輛類1,506件、通訊及周邊產品類1,441件。

數度蟬聯冠軍的電信類,大多因上網或通訊收訊品質不良而致解約退費爭議。消保處指出,主要因素還是與行動上網「吃到飽」方案有關,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普及,使用人數與日俱增,但電信公司基地台的擴建速度,不及消費者的增加,導致消費者常抱怨打不通或無法上網。

排名第二的線上遊戲類爭議,主要是帳號被停權與虛擬寶物被盜等案件,消保處認為,停權後對於剩餘殘值應依使用日數比例退還,不得一律全數沒收,而寶物被盜業者有義務回復,若不能回復時,可採取其他雙方同意的相當補償方式。

補習類多為資訊或語言補習班的退費糾紛爭議,究其原因是民眾報名上課後,可能因興趣或時間無法配合等因素,欲中止課程辦理退費,卻無法拿回全部或僅拿回少部分學費。車輛類糾紛主要為汽機車品質瑕疵與維修服務品質等。

通訊及周邊產品類糾紛原因多為手機所衍生的維修、功能異常等問題,以螢幕異常顯示、觸控面板功能不良等最為常見。消保處表示,手機業者應充分揭露產品資訊,告知消費者正確使用方式與保固期計算等訊息,以降低消費糾紛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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