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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兩年 福島災童集體疏散案遭駁回

自由時報/ 2013.04.26 00:00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福島縣郡山市十四名學童的家長,為了避免子女遭到輻射危害,前年六月向法院提出「集體疏散」訴訟,要求政府疏散當地學童到較安全的地方上課,但經過近兩年纏訟,相繼遭到地院及高院駁回。這是福島核災事件後,以學童健康安全為由首件向政府提出的假處分訴訟,因此也備受國際關切。

7小學累積輻射量超標

福島核一廠於前年三月十一日東北大地震之後,爆發核災事故,周邊遭到嚴重的輻射污染,郡山市距離核一廠西側五十八公里,雖未被劃入半徑二十公里的警戒圈內,但無色無味的輻污,卻讓當地的家長憂心忡忡。

就讀郡山市七間學校十四名學童的家長,在二○一一年六月底,集體向法院提出「集體疏散」的訴訟。原告家長表示,從核災事故爆發後的三月十二日到五月廿五日七十五天期間,依文部科學省公布數據推算,七間學校累積輻射量最高達到三.八○至六.六七毫西弗。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 ICRP)基準,一般人全年暴露輻射量若超過一毫西弗(等於一千微西弗),將對健康造成影響。當時原告律師曾估算,福島縣內公立中小學共二百六十六間,全年總輻射量不超過一毫西弗的學校只有五間。

但福島地方法院郡山分院在二○一一年十二月駁回此案,十四名學童當中十名學童家長不服判決,再上訴到仙台高等法院,但仙台高院於本月廿四日維持原判。高院判決書提到,輻射暴露對兒童健康恐造成影響令人擔憂,但原告缺乏目前立即帶來不良影響的證據。這項判決再次引發家長不滿,也引起國際矚目。

福島核災事故後,日本政府頒定學童的戶外活動輻射暴露基準為每小時三.八微西弗,亦即環境中的輻射量若每小時超過三.八微西弗,學童戶外活動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另外,學童全年暴露基準由原來的一毫西弗放寬為二十毫西弗。郡山市目前官方公布的輻射量為每小時○.二七微西弗,但家長在室外空地或公園測得的數值為每小時一.八微西弗左右,學童在室外活動的時間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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