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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人文景觀社會記憶的轉換

立報/本報訊 2013.04.25 00:00
■林幸妤蘭嶼,一個孤居海外中的小島,從古早已來,島上的居民一直過著與世無爭、自給自足的傳統生活。《蘭嶼之美》一書說到,蘭嶼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是除了恆春半島外唯一擁有熱帶雨林的小島,在氣候上,還兼有暖溫帶氣候型的過渡帶,因此在生態資源的豐富性上,蘭嶼更是讓世界級的生態學者所重視。

西元1896年,中日簽定馬關條約,蘭嶼隨台、澎割讓予日本。日治時期因為蘭嶼島豐富的自然資源及達悟族人獨特的初民社會生活型態,於是日人在將蘭嶼設為研究區供人類學者研究區,禁止外人移殖開發,並改屬台東縣管轄。當時日人類似於封島的政策,讓蘭嶼島保留了其較為原始的風貌。

獵奇式觀光

但與之同時在台灣本島的原住民族群,「觀光活動」成為日人理番政策的手法之一,因為觀光被認定是最具有教化效果的,因此觀光手段在以「威嚇」與「啟發」的目的之下,並非是「賞心悅目」和「頤養身心」的狀態,而反到是成為臣服、歸順日人統治的工具,隨著原住民各部落觀光人數漸增,自昭和年間已出現大量的自費型觀光。而這樣的現象雖在同時間未抵達蘭嶼,但卻也為蘭嶼未來的觀光之路,步上台灣本島原住民族的後塵。

到二次世界大戰後(民國35年)國民政府接管蘭嶼,將蘭嶼劃歸山地鄉,並成立紅頭嶼鄉公所、警察分駐所等大量的政府機構,開始以國家的力量大規模介入達悟族人的社會及其生活型態。

當時的蘭嶼其實尚未進入觀光化,但由於蘭嶼相較於台灣,生活樣貌屬於較為原始的狀態,因此當時達悟族人已經成為政府官員開始懂得文化消費的資源之一。

到了民國45年,台灣的觀光事業開始萌芽,49年通過「觀光事業四年計畫」後,政府開始推動一系列的觀光事業計畫,此時期國民政府對於民眾一般之休閒需求逐漸重視,相關限制亦漸趨開放,於是民國56年,蘭嶼政府撤除山地管制,正式對外開放,外資開始進入蘭嶼。

很快的,島內便開始進行一連串的交通建設,民國60年,政府正式開放蘭嶼為觀光旅遊區。翌年(61年)開元港完工,隨後的1、2年,輪船跟機場開始擁有定期的航班,環島公路也正式的啟動(陳建年 2001: 70-71)。

蘭嶼在政府的開放政策下,進入了現代資本主義的經濟模式。黃政德(2005: 29)提到,政府開始對外將蘭嶼形塑成「椰影、夕陽、浪漫島嶼」的觀光區,而《蘭嶼之歌》(台灣製片廠於1968年發行)的電影作品(即使當今並不被當地人所認同),更是有效的宣傳了蘭嶼特殊的原始風情。於是就這樣,蘭嶼觀光開始進入了發展的階段。

本地人與遊客對土地的稱呼

蘭嶼於1971年開始發展為觀光區,觀光本身就在於形塑地方的價值,如何創造商品、形塑商品,就成為觀光議題下很重要的課題。這時候就會產生所謂的篩選機制,哪些東西將會被保留,而哪些東西將會被淘汰,又有哪些即將面臨改變。

也就是說,當觀光資源進入地方之後,「地方」自然而然要將資源形塑出對觀光印象的打造,這時候觀光認知空間一定會與原先地方的認知空間產生變異,而在蘭嶼,空間的概念是相當重要的,土地本身在國家敘述和人民的身分認同上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

而蘭嶼對空間的重視,可以從對地名的命名數量中得到證實。一個面積只有45.74平方公里的小島,卻有超過一千多個地名劃分,可見在蘭嶼人眼中,土地是當地人重要的象徵,而對土地的意義與傳承,在蘭嶼以口傳文化為基準的他們來說,記憶是重要的,族人最終都在召喚人們對過去的記憶,及其記憶中的符號,以整合當代族人的創新與守舊間的行動。

但有趣的地方就在於觀光事業發展的介入,當觀光意識進入到蘭嶼的土地時,形塑觀光景點的意義就變得重要,這些意義如果只是小眾可以得到理解,其觀光效益就不容易被推廣,因為形塑意義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大眾的脈絡與邏輯,因此蘭嶼人開始接受漢人的邏輯與語言方式,此時當地對土地的意義,在透過語詞的轉換之後,原先扎根於社會脈絡的記憶也會跟著有所改變。

這些現在被稱為觀光景點的人文景觀,在這個世代,原先土地的意義,仍然有被當地的居民所記憶,可以發現在空間意義上雖屬變異,但卻也同時並存在當地居民的記憶之中。這讓我不禁好奇,世世代代靠著透過口述傳達記憶的他們,在日益變異的生活模式之中,他們如何去傳達歷史,這些原先的地名,在轉換成人文景觀之後,其文化記憶該如何去轉換,往後是否再次運用記憶構造歷史?會不會因此更改歷史?

社會記憶的轉換

在這次的暑期田野調查中,選擇了情人洞及五孔洞兩個景點,分別來談論蘭嶼人文景觀的建構,透過當地人自身對人文景觀的敘述,來了解當地人如何建構自己的土地。

其中情人洞對蘭嶼當地的文化來說,是較少含有蘭嶼文化因素所建構的人文景觀;而五孔洞則是蘭嶼當地人,運用自己根植蘭嶼的Anito信仰文化因素和外來基督教文化的衝擊與融合,雖也受外部的西方宗教文化影響,但整體來說,其性質的轉換依舊是由蘭嶼當地人自行內發操作所決定的。

在情人洞部分,筆者發現影響情人洞人文景觀建構的外來因素有兩個,分別是《蘭嶼之歌》的電影拍攝,和網路宣傳包裝過後的蘭嶼愛情故事。一個是早期觀光事業在蘭嶼發展的初期,透過電影的拍攝,以情人洞為主軸,將蘭嶼的人文景觀向外宣傳;一個則是後來網路世界日益發達之後,由不知名人士以情人洞景點為主角,帶出蘭嶼文化及其相關的景點做為配角,共同塑造一個蘭嶼浪漫的愛情故事。

不論是《蘭嶼之歌》還是網路的蘭嶼愛情故事,這兩個最後的效益都為蘭嶼帶來不小的觀光,但也讓原先一個沒有什麼特殊意義的地景,搖身一變,變成了好像是大家去蘭嶼都必訪的熱門觀光景點。然而這樣對情人洞的記憶建構,也因為長期時間的宣傳累積,當地原先的意義,似乎就快要被下一代的年輕人所遺忘。

地名詮釋之權

在五孔洞的部分,筆者覺得影響五孔洞人文景觀建構因素也有兩個,分別是蘭嶼文化根源的Anito信仰和外來宗教基督、天主的傳入。從原先一個「惡靈之家」的地方禁地,轉換到一個被人接受為神聖的宗教聖靈地,這中間的轉換與建構都是從蘭嶼文化開始。由蘭嶼當地的青年,因為接受外來宗教的信仰,最後進而影響五孔洞的性質轉換,但有趣的是,這樣的宗教信仰的轉換,並不取代他們原先的Anito信仰,只是就五孔洞這個人文景觀而言,Anito的色彩在這個地方被沖淡了,但Anito本身的信仰仍舊存在在他們的生活之中,這樣看似矛盾又不衝突的轉換,在五孔洞這樣的文化景點展現無遺。

一個原先是Ba-a-gan-ge-san「沒有很多人去的地方」或是Domiyiwu「一個自然形成的洞穴」,在經過外來文化《蘭嶼之歌》和網路的蘭嶼愛情故事後,經過了將近50年左右的今天,新一代的年輕人對其景點的記憶,似乎已經被「情人洞」這三個字的中文名稱所建構了,沒多少人還真正記得其原先那不起眼的原意;一個從古早開始就被視為禁忌之地的jikarahem,在當地青年試圖提升基督、天主信仰,及沖淡島民對Anito信仰恐懼的同時,當地居民對於禁忌之地的記憶,經過20幾年後的今日,記憶已經逐漸在轉換,聖靈之地的觀念逐漸取代禁忌之地,筆者相信即使往後五孔洞不在禁忌之地,但蘭嶼文化的Anito信仰依舊可以根植於蘭嶼,不易動搖。

在蘭嶼短短6個禮拜的日子裡,筆者從這兩個文化景點中看到了一個保留大量口述歷史的民族,如何將早期相對遙遠的記憶,透過一代代的口傳模式,然後再藉由當代的族人,將其記憶轉換成社會事實中的一部分;而在面對現今日益變化的他們,又是如何結合傳統文化與現代的社會事實,再次轉換成傳承下個世代的社會記憶。

(國立暨南國暨大學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暨生計發展中心研究助理)

地名由誰來定義,為了發展觀光,原有地名中的文化脈絡是否會被遺忘?(圖文/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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