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電影法修法 立委促盡速

中央社/ 2013.04.25 00:00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5日電)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將修電影法,民進黨立法委員管碧玲指出,期望文化部能在這個會期提出草案到立院審查。

龍應台上午在立法院就「在中、日、韓等亞洲國家文化產業競爭下,我國如何振興台流風影視音產業」、「電影法修正草案」提出專案報告。

管碧玲表示,新聞局在民國98年提出電影法修正草案,去年新聞局併入到文化部後,電影法修正草案還沒有送到立法院,希望文化部不要等到下一個會期才送立院審查,最好能在這個會期內送審。

管碧玲也提出一份電影法修法草案,與文化部提出的修法方向大致雷同,管碧玲表示,她的版本主要有3個目的,要讓思想解放、制度鬆綁,並擴大輔導和獎勵的範圍,讓國片可以自由化國際化。

其中管碧玲與文化部提出的電影法修正版本,都認同要廢除電影法第26條、33條、34條,當中要求電影內容要「弘揚中華文化、配合國家政策、激發愛國情操、闡揚倫理道德,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或民族尊嚴」等管制條文。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