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252.公司名稱:德記洋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德記洋行為香港『Tait德記洋行』 商標之持有人,註冊類別為第三十五類、三十九類及四十二類。經查有人在香港以香港德記洋行國際有限公司名義販售第35類產品,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或其他人產生誤解,特此聲明澄清。6.因應措施:民國102年4月25日於香港明報刊登澄清聲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