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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酒後遭性侵 陸大四女學生裸死床上

NOWnews/ 2013.04.25 00:00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大四女學生,因酒醉遭男子性侵,之後裸死酒店,「無論如何,我也要為女兒討回個公道。」女學生母親泣訴。  

大陸羊城晚報報導,去年6月16日凌晨,湖南大四女生小涵酒後被一名男子帶到海珠區某公寓酒店開房,並發生性關係,數小時後裸死床上。涉案男子隨後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23日,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對該名男子提起公訴,認為應當以強姦罪以及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受害者家屬向被告索賠人民幣370萬元。

雖然事隔近一年,小涵的母親仍沒有從哀傷中走出來,事情發生後,為了緩和自己的情緒,她刻意不去打聽那晚女兒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但自從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聽著律師訴說女兒那晚遭遇的一幕幕,這位母親又一次徹底崩潰,「無論如何,我也要為女兒討回個公道。」

被告人虞某的母親也來到法院,卻一直在庭外等待,始終沒有進入法庭聽審。

海珠區檢察院起訴書稱,當日凌晨1時許,二十二歲男子虞某帶小涵前往某酒吧與朋友喝酒,兩個小時後,虞某把喝醉酒的小涵帶至海珠區某公寓酒店,趁小涵因醉酒昏迷無自主行為能力之機,強行與小涵發生性關係,然後自行睡去。當日9時許,虞某發現小涵沒有呼吸,隨即通報,並在他人報警後留在現場等候。

根據法醫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被害人小涵系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在乙醇重度中毒導致中樞性呼吸抑制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可壓迫胸腹部,促進胃內容物反流與吸入,胃內容物吸入可促進其死亡的發生。海珠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虞某採用其他方法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且虞某本應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然而卻疏忽大意。因此虞某應當以強姦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並沒有進行公開審判,據小涵父親表示,庭審中,被告人虞某並不認罪,他辯稱,當時小涵不是完全沒有意識。同時,小涵是酒精中毒死亡,他或他朋友沒有故意灌酒,去酒店時小涵呼吸正常,並非他導致死亡的。

虞某母親及其辯護律師在庭審結束後均表示不方便回應。案件目前還處於初步陳述階段,預計下一次開庭會在五一長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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