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釐清租約與現耕人 林管處辦說明會

客家電視台/ 2013.04.24 00:00
【李鴻祺 南投國姓】

為了有效管理林班地,民國40年代的林產管理局,以整筆土地出租給農民群體,農民推派代表和主管機關簽定契約,形成現在所謂的代表制土地契約,不過時間一久,紛爭也越來越多,以南投林管處所管轄的第51及67林班地為例,目前能夠辨識的租約人僅有20至30位,而且很多都不是現耕人,為此南投林管處特別到國姓鄉的北山村召開說明會,希望能幫農民解決問題。

南投林管處祕書 王怡靖:「就是因為租約裡面的人,和現耕人的名字不一樣,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情形。」

因為租約人和現耕人已經有所改變,然而礙於當時的租約辦法,就是以代表人和管理機關簽訂契約,因此許多的現耕人曾經嘗試續換約,不過都沒有成功。

承租農民 饒先生:「我就是不會辦,也不曉得怎樣辦,我也有去林務局(管理處),他說這個不用辦,因為不能辦理,這個是代表制的工作站不能辦,沒有辦法過戶就是這樣說。」

承租農民 朱先生:「沒有契約,以前爸爸有申請地籍圖,只有圖而已。」

南投林管處祕書 王怡靖:「這個層級涉及到的大概有200多人的權益,所以林務局希望能夠透過說明會,讓我們現在的承租人或是繼承人,了解林務局的相關規定。」

南投林管處表示,這次來參與說明會的承租人所提出的問題,大致上只有2種,第一個就是屬於繼承人的問題,這個部分只要完成繼承手續,就能取得租約,第二種就是讓渡部分,只要現耕人提出證明文件就能辦理。

南投林管處祕書 王怡靖:「目前林務局的規定是希望我們的現耕人,能夠取得讓渡書,那這個讓渡書,可以讓林務局很清楚的知道說,現在的現耕人,跟原始承租人之間相對的關係,再來辦理後續的續約問題。」

類似的租約問題層出不窮,所以南投林管處希望以這裡為示範點,讓承租人都能順利取得應有的合法租約,也呼籲所有的承租農民或者現耕人,要多留意相關訊息,來保障自身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