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04月24日公司名稱:祥裕電子(5301)主 旨:本公司接獲投審會核准間接轉受讓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股權案發言人:張雅琍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2/04/242.公司名稱: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4月24日接獲投審會核准函(經審二字第10200140680號)同意本公司所持有第三地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CADAC INVESTMENT(BVI)CO.,LTD100%之股權,並間接取得英屬蓋曼群島BRILLIANT STAR HOLDINGS LTD及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