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4/24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2)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