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明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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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8.公開銷售股數:除保留由員工認購者外,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對外公開發行之部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選擇以公開申購或全數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充實營運資金、發展新事業或新增大陸投資,擬辦理現金增資。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及股數、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暨其他有關檔案及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