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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海上活動 專家籲訂準則規範

中央社/ 2013.04.22 00:00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2日電)墾丁昨天發生海泳選手游不回的意外,7人送醫2人未脫險。中央氣象局和專家今天說,主辦單位太輕忽,未來也應制訂準則。

氣象局表示,每天清晨5時都會例行性發布當天的氣象預告,也包括沿岸風浪大小,承辦各項活動的單位甚至可預測到鄉鎮市等小區域的天氣狀況。

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主任滕春慈說,全台灣包括離島共設有14座浮標觀測站,可提供浪高、浪向、風力等數據,每小時透過太陽能自行發電的行動電話或衛星電話,將數據傳回氣象局,昨天出事的墾丁南灣,附近就有1座浮標觀測站。

她說,墾丁南灣一帶,原本潮流就不穩定,主辦單位如果事先有打電話向氣象局諮詢,可能可以避免災難發生。

滕春慈表示,目前限制民眾到海邊活動僅在颱風警報發布時有控管,平常的風浪為「呼籲」性質,不具法定效力,而各項活動的標準不一,氣象局尊重專業不做出具體建議,但可提供天氣數據供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參考。

台灣現行的限制民眾到海邊、海上活動,限於颱風警報發布時,平時未限制;漁船和商船進出港口,依風浪大小,受到漁業署和港務局的規範限制。

「主辦單位太大意了」,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總經理彭啟明說,如果事先向氣象局或天氣風險公司諮詢,不僅氣象局免費,天氣風險公司也願意為公益活動做免費的天氣諮商服務。

彭啟明表示,昨天墾丁南灣的氣候不是落山風造成,而是華南雲雨區東移及東北季風的影響,再加上海流的變化未定造成,「十多年來長泳都沒出事是僥倖,並不代表安全」。

彭啟明說,未來各項露天的活動,基於安全的問題,應該事先諮詢天氣狀況,海邊的活動也要由氣象局、體育有關單位、海巡署等單位及專家學者協商,制訂活動參考準則,在天氣狀況及浪高多少時,什麼活動應該停辦。

海巡署表示,目前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後,由海巡署官兵勸離、驅離接近海邊的民眾,是由縣市政府通知後執行,並非海巡署獨立執行,未來如果有新的標準,海巡署願意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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