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警分局調查,忠孝派出所陳姓員警前天傍晚6時在鳳山區青年、光復路口執行交通勤務,看到32歲辜姓男子(毒品、詐欺、竊盜、槍砲前科)騎機車經過,車上掛著安全帽卻不戴,攔下規勸。
未料,辜嫌不服勸導也就罷了,竟對陳員飆國罵,陳員當場開單告罰;辜嫌收下罰單後沒離開,不顧當時下班尖峰時刻車水馬龍,騎車繞著交通崗對著陳員痛罵,陳隨即打開密錄器蒐證。
辜嫌看到警察有蒐證動作,改罵「屁踢仔」、「糞圾」,但警方認為有鄙視、輕蔑意味,且阻礙執行交通勤務,將他帶回偵訊,辜嫌辯稱:「那只是脫口而說的話語,並非針對警方。」警方訊後仍以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員警私下表示,辜嫌只要接受勸導、戴上安全帽就沒事,就算被開罰也只是罰款500元,但他硬是要挑釁警方,才又吃下刑法的妨害公務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