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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多數民意認為應保留死刑

中央社/ 2013.04.20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0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絕大部分民意仍認為明確的重大犯行,應保留死刑判決的可能。

法務部長曾勇夫17日簽署死刑犯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與張胞輝執行令,昨晚執行槍決。

江宜樺出席「第5屆台灣兒童醫療貢獻獎」頒獎典禮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死刑存廢在各國都須經相當充分討論。以國內現行法律來說,重大犯行有死刑規定。

他說,有些人希望像某些歐洲國家完全廢除死刑,但絕大部分民意仍認為明確的重大犯行,應保留死刑判決的可能。

江宜樺表示,犯下重大罪惡的人,在沒有其他救濟途徑或翻案可能下,他支持法務部執行死刑,這符合法律和社會大眾期待。1020420

(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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