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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居家療養 法務部:不合法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3.04.19 00:00
台北榮總在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報告中建議採居家療養或到離家較近的醫院治療,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19日)表示,所謂「居家療養」於法無據,若同意陳水扁回家接受治療就是違法失職。另外,由於目前沒有因精神疾病而獲得保外醫治的前例,如果因為陳水扁罹患憂鬱症就讓他保外就醫,對其他患病受刑人並不公平。

根據台北榮總所做的「陳前總統出院建議報告」,認為陳水扁出院後的環境、家屬支持及選擇適當處所療養,將有助於改善病情並降低復發風險,因此建議可居家療養,或者是安置在設有精神科的綜合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

針對北榮的建議,法務部政次陳明堂19日表示,目前法律沒有將受刑人住處當成執行徒刑場所的依據,所謂「居家療養」於法不合,不可採行。陳明堂說:『(原音)居家治療在現行法上是沒有,我們不能,否則監獄會變成違法失職。』

至於保外就醫部分,陳明堂指出,陳水扁罹患嚴重憂鬱症,但病況可以藉由戒護醫療方式處理,加上考量刑罰公平性,認為陳水扁不符合保外醫治的條件。陳明堂說:『(原音)到目前為止,沒有因為精神疾病而獲得保外醫治的前例,因此基於刑罰公平性,尚難以憂鬱症做為保外醫治理由,否則對其他患病的受刑人可能會造成歧視待遇。』

法務部強調,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具有高度醫療專業及醫事經驗,符合陳水扁的就醫需求,並已延請台中榮總提供醫療協助,由該院派員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輔以中國醫藥大學醫師組成醫療小組,應能給予陳水扁完善且妥適的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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