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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斯新規定 學校男女分班

立報/本報訊 2013.04.18 00:00
【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據《半島電視台》報導,巴勒斯坦軍事組織哈瑪斯本月初通過新規,從9月起,加薩走廊9歲以上學童必須男女分開上課。新法律亦規範學校職員,男性職員不得在女校工作。此舉受到人權團體與婦女組織批評,認為是哈瑪斯在加薩社會強加的政治意圖。逐步推動伊斯蘭律法哈瑪斯2007年開始統治加薩走廊,持續推動一系列保守的伊斯蘭信仰運動。加薩市教育局的法律顧問梅資爾(Walid Mezher)表示,巴勒斯坦的教育制度可追溯至埃及1933年的教育法,該法已不合時宜,因此巴勒斯坦人需要符合自己現況與需求的法律。新的教育法規中,最保守的部分就是禁止性別混合的學校,梅資爾回應現況已經照著法律走,會有的差別是以前只是社會常規,現在是法律規範。「即使由聯合國救濟工作署(UNRWA)辦理的學校不屬政府管轄,但他們也根據巴勒斯坦傳統將兩個性別分開。」梅資爾說。受到這項新法律影響還包括加薩地區7%的私立學校,當中涵蓋基督教學校。他們需要擴充校舍,以開設特別班及給不同性別的學生。儘管如此,法律允許基督教學校教授基督教科目給非伊斯蘭信仰的學生。加薩地區人口170萬,總共有690所學校,學生總數為46萬6千人。在一場新聞發布會中,加薩婦女法律研究與諮詢中心(Gaza Centre for Womens' Legal Research and Consulting)抨擊哈瑪斯這項新法是性別歧視。聲明稿中寫道:「這種決定不會幫助巴勒斯坦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也不會支持巴勒斯坦走向國家統一路途。」法條中,還規定了巴勒斯坦教育機構和以色列之間的關係,禁止學校接受有鼓勵意味或促進與以色列關係正常化的援助。這項新規定是哈馬斯近來採取極端作法的措施之一,當局更推出了「美德運動」(Virtue Campaign),主旨在加薩傳播伊斯蘭教的傳統,反對西化的衣著與行為。3月,哈瑪斯禁止婦女和女孩參加由聯合國救濟工作署辦理的馬拉松活動,聯合國遂取消該活動表示抗議。哈瑪斯的其他規定還包括禁止女性不得在公共場合抽水菸、坐摩托車後坐和接受男性美髮師服務。加薩的政治分析師阿布沙達(Mkhaimar Abu Sada)表示:「最近6年內,哈瑪斯一直前進,有時因為抗議而倒退,但仍策略性地在社會中執行伊斯蘭律法。」加薩居民反彈聲浪小2006年,哈瑪斯贏得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國會選舉,向巴勒斯坦人承諾不會干擾個人自由。2年後,法塔組織(Fatah)將哈瑪斯趕出西岸,期間雙方的小規模衝突超過1年。哈瑪斯治理的加薩地區,其領空和海岸等外圍被以色列控制,法塔組織則負責統理以色列占領的西岸,這兩個地區之間的社會鴻溝不斷加深。這項新法律由哈瑪斯立法者於加薩通過生效。而西岸則沒有任何現存法律規定學生要分性別上課,然而,大部分的公立學校在4年級之後就採取男女分班的作法。梅資爾表示,加薩和西岸之間的分裂遲早會結束,直到那時,我們可以同意在兩塊領土執行聯合法。其他伊斯蘭教國家如伊拉克、約旦、巴基斯坦和阿拉伯灣區國家也普遍執行男女分班,尤其針對年紀較長的學生。大部分的加薩居民似乎覺得這項新法沒有造成困擾,因為社會本就民風保守。22歲的新聞系學生阿布快克(Bodour Abu Kwaik)說,儘管她支持校園性別隔離,但她反對禁止男性老師在女校上課。「我以前在男女分班的學校中讀書,我認為如果新法律執行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我不懂為什麼男老師不能教女學生,他們已具有成熟和負責態度來任教。」阿布快克說。另一名心理系學生薩力姆(Yasmeen Saleem)現年21歲,她反對政府將特定的信仰傳統強加在人民身上,「加薩有男女分班和合班的學校,人們應該有為孩子選擇去哪上課的機會。」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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