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微信(WeChat)手機通訊軟體,使用者只要「搖一搖」手機,就可透過網路定位,找出身邊同樣使用微信的網友,許姓少女就透過這個功能,先跟男網友哈啦。
許女見時機成熟,開口佯稱說,自己在學校,有件網購貨品要到超商取貨,期限快過了,要求幫忙取貨,放學後約見面再給錢;由於她在網路上的相片相當可愛,網友可能為了一親芳澤,同意幫忙,不過許女跟網友見面時卻裝無辜,說忘了帶錢,下次見面時再給錢。
受害網友看到她水汪汪的大眼,「意亂情迷」不疑有他,沒想到許女從此人間蒸發,被害男子才驚覺被騙報警。
許女到案後,坦承因家人給的零用錢不夠,又很想要購物,才用此招騙人,感到非常後悔。
警方查出,有3名男子幫她付款買皮包、鞋子、化妝品等價值合計6千多元的商品。
依詐欺罪嫌移送
警方認為許女用假名在網路訂購商品,並用假名與被害人聯繫,早有規劃要詐欺對方逃避刑責,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