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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併彰銀樂觀其成?張盛和提3點澄清 財政部態度仍NO!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04.17 00:00
工商協進會昨(16)日傳出彰銀(2801-TW)與台新金(2887-TW)合併案,只要金管會提整併意見,財政部就會考慮,被市場視為財金部會態度轉向「從拒絕到樂觀其成」,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提出3點意見予以澄清,表示純屬誤解解讀。金管會則不予置評。

據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轉述財政部部長張盛和的談話,駱錦明說,張盛和先前堅決反對此案,但在工商早餐會上改口說,如果金管會的評估報告符合綜效、公司治理等原則,財政部會樂觀其成。

張盛和表示,一、2006年彰化銀行辦理現金增資案,財政部對投標者僅承諾給予經營權,並未提及合併事宜。二、彰化銀行未來如進行整併,財政部將在兼顧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及不影響國家整體利益前提下,審慎考量。三、整併對象之選擇,一定要有綜效及互補,而且公司治理要良好、財務結構要健全。

張盛和重申,財政部立場一致,對於外傳「財政部對台新銀和彰銀合併案,從拒絕到樂觀其成」,純屬錯誤解讀。

至於金管會立場,金管會有兩點聲明,首先是尊重市場機制,但前提是公平公正公開且符合相關法令,也要兼顧員工股東權益。其次,任何併購案,都要經過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再送到金管會審查。

金管會強調,不論金控法或合併法規定,金融機構若要整併,要經過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這是基本的程序要件,主管機關才會進行審查,但台新金及彰銀案,股東會都還沒進行,金管會不會對特別個案給予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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