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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露鳥 可以性騷擾起訴

立報/本報訊 2013.04.16 00:00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多數女性都碰過暴露狂的騷擾,而在網路發達的現在,暴露狂也從現實生活中蔓延到網路視訊。大直婦女中心主任吳毓婷表示,只要有網路側錄或是照片等證據,就可以將網路暴露狂繩之以法,呼籲女性不要輕忽自己的權益。最高可罰10萬元許多女性都曾經在現實生活中碰過暴露狂的騷擾,但不少女性都認為只能自認倒楣。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的大直婦女中心主任吳毓婷表示,女性碰到這類情況其實可以報警處理,並請警方在發生地點加強巡邏,非常有可能逮捕遛鳥俠。過去處理遛鳥俠的方式,多數是由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以「妨害善良風俗」罪名開立罰單,處以6千元罰金。吳毓婷指出,遛鳥俠的期待就是希望藉由暴露而讓女性驚嚇,因此女性在碰到這類情況時,可儘量保持鎮定,並告知對方自己不想看或覺得不舒服。如果報警申訴,如性騷擾事件調查成立,將可對行為人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應當場表達不舒服網路上的暴露狂,性騷擾罪名更容易成立。吳毓婷提醒,如果在視訊聊天時,對方忽然暴露,只要以電腦或手機、相機進行側錄或拍照,就有法律上的證據。不過,吳毓婷也強調,在事件發生的當下,被害人必須明確告知對方自己感到不舒服。這是因為性騷擾罪是以「違反意願」做為判斷標準,如果被害人當下沒有表示自己不接受這樣的行為,到了法庭上,行為人可能會表示被害人看得很開心,並未違反被害人意願,屆時在法律程序上就會有罪名成立的困難。吳毓婷指出,其實不只是碰到暴露狂,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觸摸、黃色笑話等性騷擾,也一定要立即表達自己的不舒服,否則如果事後申訴,行為人就可以藉口當事人其實接受這樣的行為,沒有違反當事人意願,讓性騷擾案不了了之。吳毓婷表示,不論在現實生活或在網路上遇到遛鳥俠,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直覺,明白對騷擾者表示抗議,大聲說「不」制止騷擾行為。如果在現實生活遇到,更要沉著冷靜找機會掙脫,運用防身技巧保護自己,並用各種方式引起旁人注意,利用群眾嚇退騷擾者;或請在場的人協助阻止騷擾者繼續其騷擾行為,如進一步提出申訴時,也邀請他們為騷擾行為作證。集結被害人一同舉發另外,也可聯合其他受相同騷擾的被害人一起勇敢採取舉發或申訴行動,以及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家人與朋友,或寫下日記記錄事發經過與自己的感受,做為未來法律途徑的證據。在遇到遛鳥俠時,除了大聲制止之外,務必立即報警或是找場所負責人求助,若發現對方是同校的學生或是同工作場所,還可直接向學校或工作單位提出性騷擾申訴,申訴書必備內容:真實姓名、服務單位(就讀學校)和職稱、居住地址、聯絡電話、日期(提出申訴當天日期)、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對象和詳細經過,如果有相關證據也可以一併附上。吳毓婷表示,如果對於性騷擾事件的創傷與處理流程有任何疑問,可與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的台北市大直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聯絡,將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服務或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洽詢電話:02-2532-1213;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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