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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凌巨一○二年股東常會新增「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公司章程」修訂案、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以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共四項議案

中央商情網/ 2013.04.16 00:00
日  期:2013年04月16日公司名稱:凌巨(8105)主  旨:本公司一○二年股東常會新增「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公司章程」修訂案、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以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共四項議案。發言人:鄭志玄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頭份鎮蘆竹里工業路15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報告(3)募集公司債之原因有關事項報告(4)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5)道德行為準則報告(6)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7)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8)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理由說明(二)承認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一○一年度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2)「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訂案(3)「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修訂案(4)「公司章程」修訂案(5)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6)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起至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苗栗縣頭份鎮蘆竹里工業路15號)。(3)本次股東常會選舉第七屆獨立董事二席,其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提名受理期間訂於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起至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止,其提名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於下次董事會一併審查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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