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162.公司名稱:磐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玉山銀行連城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