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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自行執業導遊、領隊 二代健保怎麼保麼協調會

yam蕃薯藤新聞/立法委員林鴻池 提供 2013.04.16 00:00
  林鴻池委員16日上午於立法院針對「無法自行執業的導遊、領隊,二代健保怎麼保」召開協調會,會中邀集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健保局副局長及相關人員,與各導遊領隊協會、工會代表到場,處理投保身分相關疑義,衛生署、健保局並當場承諾關於導遊、領隊投保身分認定問題,並研擬出解決方案,未來導遊、領隊將無須全額自行負擔健保費,受雇於旅行社的導遊、領隊得以於旅行社投保,無一定雇主屬旅行機構之特約導遊、領隊者,得投保於工會。   去年我國觀光業呈現前所未有的榮景,據統計2012年來台觀光人數就有730多萬人,出國人數更達到1千多萬人。觀光的發展除了硬體的建設之外,更需要軟體的配合,而導遊、領隊更是協助推廣台灣觀光最重要的人士之一。   但二代健保上路後,林鴻池委員辦公室接獲諸多陳情,有很多無法自行執業的導遊、領隊,原本應該由雇主負擔6成保費,但現在卻必須面對自付全額健保費窘境;有關導遊、領隊保費身份認定之疑慮,目前受到健保法第10條規範,被保險人區分為六類,其中將領有導遊、領隊執照的從業人員歸類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但依健保法第27條規定若按照此身份繳保費,被保險人及其眷屬須自付全額的健保費。   然而,按照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第2項規定,導遊、領隊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才可以執行業務,導遊、領隊的工作屬性與其他專技人員如律師、會計師、醫師等有別,而主管機關觀光局,也曾向健保局充分說明其不得執業原因。   陳情當事人黃先生表示,在今年2月時收到健保局發出的公文,要求他在1個月內改以適法身分加保,若不加保,則自行做廢導遊領隊執照,讓他覺得很不可思議,所以他以及一些旅行同業們才希望經由陳情,讓各單位了解他們的訴求。   因此,林鴻池委員在協調會中特別要求,對於二代健保的投保認定規範,可自行執業或不能執業部分,應該作全面的檢討並改進,尤其是導遊、領隊部分,觀光局已明定無法自行執業,但健保局竟要求他們以專技人員身分投保,並繳納全額健保費,明顯不合理,健保局應針對這部分立即做出處理。   衛生署、健保局當場表示,關於導遊、領隊投保身分認定問題,已研擬出解決方案,對於以專任員工身分任職於旅行業等機構者,應以受雇身分由所屬投保單位為其投保,若無一定雇主屬旅行機構之特約導遊、領隊者,得於職業工會以第二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   二代健保施行後,難免有跟現實狀況衝突的形情,召開此協調會,主要在對二代健保施行後關於投保人身分認定問題加以檢討,因此特別找來政府相關單位與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新北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台北市導遊職業工會,蒐集政府與各工會意見,讓政府二代健保政策可以即時的全面檢討並且修正,也讓民眾的權益可以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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