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安全局去年提供的情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年3月初步認定有32人疑似違法,包括擔任大陸全國或地方政協、地方人大代表與各級政府外圍組織團體、地方政府加工出口區管委會、各地台灣農民創業園區管委會等職。
陸委會今天提供資料顯示,經過內政部、經濟部與農委會等主管機關認定,北京市台商協會副會長黃紫玉等6人不予處罰,另有內政部尚在查處22人,經濟部查處2人、農委會查處2人。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台籍人士擔任大陸特邀政協委員的認定應該放寬,「因為本身不參與決策」,主管機關可以解釋法律問題,現行法律不屬於處罰範圍。
民主進步黨立委陳其邁、李俊俋等人認為,立法院去年3月就已經決議限期3個月內執行查處動作,經過1年多,陸委會等主管機關查處動作並未完成,臨時提案要求譴責陸委會。
不過,內政委員會2個多小時討論後,陳其邁與李俊俋等人提案遭到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