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李俊俋昨痛批馬政府想規避國會監督,他表示,將等互設辦事處的正式協議出爐後,才會處理行政院上週四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
熟悉兩岸法制作業人士指出,立法院若先通過該草案,按照兩岸條例的規定,屆時兩岸簽署互設辦事處的協議,只要送立院備查,不必送請審議。但若互設辦事處的兩岸協議先送,因涉修法或立法,國會有實質審查權。馬政府不願協議「被卡」,所以才先送海協會來台設處的條例草案。
李俊俋認為,締約雙方應互惠平等,豈有我方先送海協會來台設處的條例草案,對方要給我方待遇都還不知道,難道真坐實「中聯辦」的譏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