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納稅義務人有重繳、溢繳稅款時,可提供稅捐單位納稅義務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如為公司或行號,提供該公司或行號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申請採用直撥退稅方式退還稅款,即可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受退人存款帳戶,可省去受退人往返金融機關兌領支票時間及免除可能遺失支票之困擾,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提醒納稅人,稅捐單位絕對不會以任何方式通知民眾利用ATM轉帳領取退稅款,請民眾務必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