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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黨團決議藍委 可能遭罰

中央社/ 2013.04.12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王靖怡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上演變更議程表決戰,部分國民黨籍立委違黨團決議投票;國民黨團紀律小組下午開會討論,建議開罰。

院會中午上演變更議程表決戰,在野黨團分別提出停建核能四廠等提案要求變更議程,雖然都被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以人數優勢否決,但部分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違反黨團決議投下贊成票或棄權。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依國民黨團組織運作規則,黨團成員不遵守黨團決議事項投票可開罰,黨團紀律小組會確實執行。

他說,部分國民黨籍立委曾向他請假,「但是沒有人請可以准的假」,未出席的立委也要被罰款。

國民黨團紀律小組副召集人李貴敏表示,紀律小組傍晚已確認應對違反黨團決議的國民黨籍立委做出罰款建議,並採一案一罰,有重付表決議案依重付表決結果認定,但具體違反紀律情形及應罰款金額,授權黨團幕僚統計,18日開黨團會議時提請黨團會議討論。

根據院會變更議程投票情形,未出席院會者包括國民黨籍立委王廷升、盧嘉辰與孔文吉,國民黨籍立委王進士來不及參與前4案表決,違反黨團決議投票或棄權者有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丁守中、黃昭順及林國正。

國民黨團組織運作規則規定,無故缺席或不支持黨團決議者,每案罰新台幣1萬元,得連續處罰,每天以5萬元為限,每月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持相反意見且不聽勸阻,情節嚴重者,報請黨中央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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