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李復甸、馬以工下午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馬以工說,去年高雄一名拾荒男子,因撿拾他人家門口的紙箱,遭高雄地檢署訊問,檢方開庭後,男子跑到失主家門口喝鹽酸自殺送醫不治,並指控檢方逼供。
申請自動調查此案的馬以工說,調查發現全案沒有逼供事證,但男子已經道歉且返還紙箱,檢察官不需要這樣勞費心力,偵辦這種小案。
馬以工說,男子過去還因為撿拾路邊4根鐵條,遭判處拘役30日、易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兩項微罪都沒有採用不起訴處分。
李復甸表示,現在的檢察體系存在著「檢察一體未受尊重」、「檢察機關人事行政僵化」兩大問題。
他說,檢察長對檢察官所做的書類沒有事前審查,造成無法實際指揮與監督資淺檢察官的法律適用、工作態度等;欠缺社會歷練的年輕檢察官,在獨立作業情形下,常做出與社會通念不符的判斷。
李復甸認為,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應該放在地檢署第一線辦案,才能有扎實的偵查結果,現在反而升官到高檢署,不再從事偵查工作;加上檢察官的升遷輪調,多以案件起訴定罪率為主要依據,也讓存有被害人再議風險的不起訴處分,年輕資淺檢察官多避而不用。
馬以工期許檢察機關能夠將有限的司法資源,用於偵辦巨奸大惡的案件,不要處理「蟻螻」小案;而微罪不舉的刑事政策,也還有待進一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