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不實核銷經費案,今年初起訴10多名教授,引起學術界震撼。包括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朱敬一等人,都曾發表聲明,希望不要以貪污罪論處。
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拿公款買儀器,部分款項卻進到自己戶頭,台南高分院依貪污罪判5年。最高法院則認為,教授受國科會等單位委託、接受機關補助,就應適用科學技術基本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的適用,林昭任也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不應成立貪污罪,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表示,還沒仔細看最高法院的判決,但單就結果而言,林昭任的案件具有指標意義。
黃雯玲表示,教育部的立場是釐清學術經費使用的特殊狀況,希望法院從寬認定。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教育部予以尊重。
黃雯玲表示,「假發票」事件爆發後,已要求大專校院加強經費核銷的法律觀念,避免教授不小心觸法。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多次為「假發票」事件道歉,並強調就算是「公款公用」,教授還是有錯,只是不到「貪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