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火車性愛趴 要18裸男傳照驗鳥

自由時報/ 2013.04.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李忠憲/新北報導〕震驚社會的台鐵性愛火車趴案昨一審宣判,全案有主辦人、女主角、性愛現場助理、糾察和「18癡漢」,真槍實彈如A片般的激情演出,但最終被判有罪的…只有一人。

全案只有主辦人判有罪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主辦人蔡育林有營利意圖,已構成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2名女助理與3名男糾察,因均有繳交活動費,自身無營利意圖,難證明他們知道蔡男的犯意,且無證據有「後謝」,獲判無罪。

勁爆的是,判決書爆出蔡某當初明定單男(癡漢)若欲參加,需傳一張正面生活照,以及一張「屌(生殖器)」照特寫,旁邊還要附上銅板與打火機來比較「大小」,有20男繳費報名,最後僅18人參加。

合議庭也指出,蔡男辦完火車趴,還想再辦性愛教室趴,明顯是為了累積經驗與知名度,可見火車趴收費有商業性質。

對昨天的判決,檢方表示,無法接受女助理、男糾察的無罪判決,將討論後再決定上訴與否。

法院審理時,蔡育林辯稱,他辦派對純粹因好玩,自己也有繳費,沒有營利意圖。2女助理及3男糾察都主張無罪,其中,許姓女助理身為某國立大學成人與繼續教育研究所學生,她主張基於學術研究及認同理念而參加。

合議庭認定,前年10月間,蔡育林在花魁藝色館BBS站「群交版」上,PO文「『徵女』下一個女神就是你」,欲徵3名女優與20名單男,號召網友舉辦模擬「癡漢電車」活動,每人收800元費用,引起轟動。

女主角年僅17歲的「小雨」因「尋求刺激」而報名,她佯稱自己年滿20歲,自稱「20Y/166/56/34E」,與蔡某面試後一拍即合。

主要成員敲定後,蔡育林包下2月19日下午3點25分,從台北開往竹南的莒光號加掛客廳式車廂;進入車廂並上鎖後,大家因尷尬沒人動手,蔡育林主動示範撫摸小雨,18癡漢再輪番上陣,扒光她衣服,伸手撫摸小雨胸部、臀部並性交。

2名女助理在旁幫忙遞漱口水、衛生紙、保險套、潤滑液等給小雨,據悉,一名女助理受不了刺激,竟大喊:「不然我也下場好了!」最後未成真;3名男糾察並未下場。

案發後,女主角小雨被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未再傳她出庭,她曾在偵辦時說「很後悔」承受極大壓力,埋怨法律沒保護她。

小雨才17歲,身高近170公分,更擁有E Cup的豪乳,檢認定18名癡漢不知「小雨」未滿18歲,並未觸法,但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18人各裁處1500元罰鍰;女助理與男糾察等5人,一審無罪,合議庭仍認為,應由權責機關依法裁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