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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北市再增加9路段

台灣好新聞/ 2013.04.11 00:00
記者曾少甫/台北報導

為提供舒適之步行環境,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訂於102年4月30日起,於下列9處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總計長度約1.92公里,請民眾協助與配合,為避免對當地停車造成太大衝擊,該處也視各實施路段停車情況在沿線及鄰近巷道等周邊增設機車停車格,以提供適當替代停車空間。

具體地點包括:騎樓及人行道部分有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95號鐘鼎山林大樓(南京東路5段66巷3弄與吉祥路口至光復北路11巷81號);大同區延平北路3段3號(水晶大樓);大同區延平北路3段東側(民權西路-延平北路3段3號);大同區延平北路3段東側(民權西路-延平北路3段3號);萬華區昆明街(成都路─內江街);信義區基隆路2段東側(39巷至91號)。

另外僅騎樓範圍為中山區撫順街南側(天祥路─中山北路)。而僅人行道範圍包括:松山區松山國小周圍(八德路四段746號周圍);士林區承德路4段單號側(士商路-福港街);中正區水源路39號1樓之4─水源路43號1樓之3(水源麗景社區)。

停管處表示,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將有助改善人行環境,如102年2月份實施之復興南路,實施後已大幅改善該路段人行環境。針對新增的9處路段,即日起將陸續透過網站、里辦公處及區公所進行宣導,並於實施路段張貼公告及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提醒機車騎士應遵守規定不得停放於騎樓及人行道,並自4月30日起將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停管處再一次呼籲機車騎士,騎樓、人行道乃專供行人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機車應以牽行方式至人行道停放區停車,不可行駛於人行道上。且若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之行人穿越道動線、消防栓、公車停靠區或妨礙人車進出等處仍屬違法,請機車騎士們依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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