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晶量: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11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4/112.發生緣由: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折價發行每股8元整,共可募得金額新台幣48,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104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4/11。(2)發行股數:6,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8,000,000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為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以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數42,115,277股計算,扣除庫藏股2,000,000股,按實際流通在外股數40,115,277股計算之認股率,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35股。(8)畸零股或逾期未認股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止至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5/04。(12)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2/05/08至102/05/15止。(13)特定人認股繳納日:102/05/16。(14)發行新股基準日:102/05/17。(15)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暨全省各分行。(16)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18)俟呈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悉依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前述減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決或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