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112.公司名稱:聯積電子(深圳)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3月份衍生性商品資訊之「遠期契約」項目中,其「已付保證金」誤植為-14873仟元,應更正為-15761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