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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公告修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09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辦法」案報告。 (4).其他。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報表。 (2).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3).其他。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6).修改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本次新增)。 (7).其他四、選舉事項:重新改選董.監事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照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訂定102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2年3月25日至10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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