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環保局兩項專題研究獲獎 獎金全捐公益之用
桃園縣政府101年自行研究評比,環保局水保科以「老街溪事業污染總量削減及增訂特定河段加嚴放流水標準」獲得研究報告第一名,獲頒獎狀和獎金12,000元。環保局稽查科航照噪組則以「桃園國際機場回饋金及噪音補助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轉移至地方政府辦理之差異分析」獲評為第三名,獲頒獎狀和獎金8,000元。
環保局為有效削減老街溪上游事業、工業區廢水污染量,訂定「桃園縣大坑缺溪放流水標準」草案。創桃園縣和全國各縣市自水污染防治法自民國63年施行以來,首例針對特定河川流域之事業,增訂或加嚴放流水標準。此舉展現桃園縣政府對整治河川污染的決心。藉由管制排入大坑缺溪排放量每日達1,000立方公尺以上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加嚴生化需氧量及新增氨氮等水質管制項目,不僅可有效落實老街溪工業廢水污染物削減管理,亦可藉由加嚴放流水標準,確實減少工業廢水排入大坑缺溪河段污染物總量。
目前,草案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1年11月20日以:必要性、合理性等理由不足,不予核定。但是老街溪為桃園縣重點整治河川,加嚴、增訂放流水標準有其必要性。因此,縣政府環保局將儘速補充說明再送環保署審查。
另外,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回饋金及防制費業務原本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辦理,自民國99年11月1日起改制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該項業務便轉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 96年至99年期間,前桃園航空站平均每年完成1,941件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案件。縣府依「簡政便民」原則,於大園設置辦公室,就地服務鄉親,並檢討航空站補助流程,一年約可完成3,000件補助案件,處理案件數量較前航空站增加約54%。
環保局研究報告認為,後續應持續修正過去過於僵化的規定,簡化作業流程及提升行政效能,以興利重於防弊思維重新檢討,使經費運用能更符合當地居民的需求。
環保局兩項研究獲獎人員,除局長陳世偉、副局長倪炳雄和主任秘書傅豫東之外,還有水保科長葉孟芬、前水保科長現環保局規劃科長張根穆、水保科技正林錫聰,以及稽查科林立昌、稽查科專員管鳳珠、技士邱憲正。
環保局獲獎人員除保留獲獎榮譽,也決定將所獲得的獎金,全部捐做公益之用,讓局內經常在地方做公益和社會服務的環保替代役,往後探訪或辦理弱勢族群活動時,也有些資源可以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