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說,實施優質陸客團必須修改「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歡光旅遊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優質陸客團),觀光局修正後報院,行政院已經通過,預訂本週由交通部和內政部領銜共同發布。
優質陸客團有5點創新:1、每日不得超過250公里、駕駛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2、每人午餐加晚餐費不得低於新台幣500元;3、1/3的住宿必須住宿星級旅館;4、購物行程高單價只限1站,如果有到花東再加1站;5、遊覽車使用裝置GPS,且數據要隨時提供查核。
觀光局表示,審查優質陸客團除了上述要件之外,還要再看行程內容,例如主題旅遊和區域旅遊、特色旅遊等有排入,也是審查重點。
觀光局說,5月1日起,每天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每工作天的上限為7300人,其中3650個名額給陸客優質團,餘額也不得再使用,以確保旅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