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胞姐馬以南遭《壹週刊》指控涉及太極雙子星弊案;今(8)天馬以南委託律師赴士林地院提告,律師表示,「馬以南除了提起誹謗自訴,民事部分,請求賠償1000萬,並登報道歉。」
律師說,「馬以南否認壹週刊的不實指控,澄清不認識太極雙子星集團金主程宏道,也未向達新工程借場地,絕對沒有涉入弊案,壹週刊報導嚴重損害個人名譽,也使得家人聲譽受影響,決定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
馬以南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誹謗自訴,對象包括壹週刊社長、總編輯、撰稿記者與編輯;民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1000萬元,且要求報道歉。
3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太極雙星弊案衝擊的不僅是馬英九辦公室主任賴素如而已,整起弊案背後的掮客程宏道,還曾經花費數千萬元佣金,取得台北雙子星C1最大私地主、國民黨營事業欣光華授權開發密約,去年8月更獲得馬以南協助,商借達欣公司場地,以遮掩太極雙星只是空殼公司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