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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正酒駕緩訴 檢:知法犯法

中央社/ 2013.04.0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涉酒駕認罪交保,檢方表示,他知法犯法,一度規避酒測,將給予緩起訴,須罰錢及上交通法治教育課。

林(峰)正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執行律師業務逾10年,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目前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民間司改會表示,林(峰)正今天請假,不會進辦公室;截至中午12時為止,林(峰)正未接聽記者電話,無法取得回應。

警方指出,林(峰)正在5日晚間10時53分,駕車搭載妻兒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地下道出口時,遭執勤的員警攔下,一度規避吹酒測器近50分鐘,直到晚間11時41分才願意接受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8毫克,林(峰)正在6日凌晨進行直線及同心圓測試,並在凌晨1時許在警局製作筆錄。

檢警偵辦期間,林(峰)正表示,原本是妻子開車,但因孩子哭鬧,妻子去安撫,才換他開,他開一小段路就遭警攔查,強調「我可以安全駕駛」。

林(峰)正在6日上午遭警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審酌他坦承酒駕並未肇事,依公共危險罪嫌,諭令新台幣5000元交保,將全案轉為速偵案件。

檢方指出,林(峰)正知法犯法,不但刻意延宕酒測,還延宕直線及同心圓測試近2小時,企圖「以時間換取空間」,藉拖延時間來降低身體酒精濃度,檢方將予以緩起訴1年。

檢方表示,依據他的酒精濃度,他須繳交4萬5000元罰金及上6小時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課。10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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