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週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並在7日內廣納外界意見後,宣布放行。
金管會將開放壽險業投資海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總額雖仍受到業主權益10%的限制,不過若要超過10%,可個案向金管會申請。
壽險公會表示,等預告完成、主管機關發布實施後,應可見到業者投資海外不動產,或個案申請提高上限,短期內業者所聚焦地區將是美國及中國大陸。
壽險業者表示,金管會所預告內容,優於業者預期,例如金管會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已有公開資料可證明該物業管理機構,於保險業預定投資不動產所在地設立達3年以上,且具商業大樓物業管理面積達3萬5000平方公尺以上經驗,以及管理資產價值達新台幣100億元或等值外幣;最近1年營業收入為當地前5大物業管理機構。
公會表示,本週已把投資不動產須達最低收益率2.875%的補充規範,送交給金管會,加上可投資海外不動產,壽險業資金運用將更具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