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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欠費多 內政部籲申請緩繳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3.04.05 00:00
國民年金開辦4年多來,目前已有約374萬人納保、40多萬人開始領取各項保險給付。內政部表示,經濟困難的民眾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保費,最長可達10年緩繳期,只要在10年內繳清欠費,之後仍可按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完全不會影響原有權益。

為了保障民眾的老年生活,政府自2008年10月起,針對無任何社會保險的民眾開辦國民年金。不過,媒體報導,根據最新統計,開辦以來,從未繳納保費的人數已經衝破210萬人。

對此,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5日受訪時表示,國民年金自開辦以來,以未參加軍公教、勞保、農保等人為保障對象;依國民年金法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如果無法當期繳納,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每月最低應繳金額約為新台幣1千元,最長可達10年緩繳期。她說:『(原音) 國民年金是針對一些目前沒有在工作的,他就是沒有加入軍公勞的這一群人,他可能經濟收入不是很好,所以我們有所謂的10年緩繳機制,他只要在10年內繳清了他所有的給付,年資都可以算的。』

陳素春表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的配偶須負連帶繳納義務,勞保局去年就從未繳納保費、但其配偶年薪達100萬元以上的被保險人中篩選出200人進行催繳通知,並開罰59人。

陳素春強調,申請分期付款的民眾只要在10年內繳清欠費,之後仍可按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完全不會影響原有權益。她呼籲民眾應按規定繳費,否則當事故發生時,不能領取相關給付,就無法達到政府保障民眾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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