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劉育然臺北四日電)針對「空軍司令部舊址再開發構想案」,國防部今天表示,將依據政府政策,配合相關規劃期程,辦理該土地活化推動事宜。 國防部指出,國軍土地處分為「營改基金」主要財源,為持續推動各項重要國防施政目標及計畫,行政院已同意就「空軍司令部舊址」可處分土地,納入國軍「營改基金」來源清冊;國防部將配合財政部規劃,賡續參與本案計畫推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