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提高軍人酒駕刑罰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13 年前
立法院日前通過初審,將酒測值明定於「刑法」之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3日)再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未來軍人若酒駕遭攔檢,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致人於死或重傷的刑責,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

初審通過的條文明定國軍官兵無法安全駕駛的標準,只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無法安全駕駛,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也提高酒駕肇事刑責,酒駕致人於死者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士官任職條例修正草案」,軍官、士官可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只要任職1年以上,為撫育3歲以下子女者,可申請留職停薪到子女滿3歲,但不得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