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母公司代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32.增資資金來源: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以下同)2,484,378,750元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48,437,875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484,378,7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112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成壹股。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舊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案俟提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